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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时间:2017/11/23 9:52:54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催化新材料中试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

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一直致力于分子筛催化剂研发和生产,但具有高附加值的特种分子筛(包括SAPO-34分子筛、SSZ-13分子筛和Beta分子筛)的生产是公司的空白,本项目建设SAPO-34分子筛、SSZ-13分子筛和Beta分子筛三种特种分子筛的中试生产基地,以填补本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空白,扩大公司的产品范围,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特种分子筛技术属于公司自有核心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建设中试生产装置及与其辅助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洪飞

联系电话:150822371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1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2855134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评价人员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的预期;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意见;以及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年614日~2017627日(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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